教务处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15 发布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教学能力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是良好职业素养的体现。为了提升我院教师的职业素质,进一步培养广大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教师的教学设计技能、课堂技能、研究技能,特制定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实施办法。

二、竞赛组织

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每两年组织一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参与、择优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教师各项教学能力及水平的考核。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能力大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与指导工作。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系(部)教学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大赛的比赛办法,各系(部)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的初选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内容

竞赛设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微课、说课、粉笔字、诗歌诵读等项目,每次选取两项作为本年度教学能力大赛比赛项目。

(一)教学设计  包括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重难点和关键点的把握、教学方法选择与应用,以及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评价、板书设计等方面。要求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突出;有清晰明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具运用;主要环节详细、完整,衔接紧密,教学内容充实恰当,概念、定理明确;能合理运用教具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板书设计科学、合理。

(二)课件制作  包括内容、技术、艺术、创意四个方面。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充实完整;结构合理、逻辑顺畅、过渡恰当;作品能综合使用文本、图片、表格、图表、图形、动画、音频、视频等表现工具,画面色彩、声音、文本、动画搭配好,衔接紧凑自然,具有层次感和动感;整体界面美观、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设计巧妙、生动活泼,立意新颖、构思独特,具有吸引力、表现力、想象力和感染力。

(三)微课  包括主题内容、视频设计、语言表达、技术运用四个方面。要求选题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和示范性;重点突出、内容严谨、合理、充实;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教学方法灵活;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语言规范清晰,声音洪亮、有节奏感,富有感染力;教学过程主线清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说课  包括说教材、说教法、学法,说教学程序设计、说板书几个方面。要求语言清晰、简练、准确,教态自然大方、亲切。板书字体工整,布局合理、美观、科学。

(五)粉笔字  粉笔字书写字体均为楷书,一律写规范的简化字。要求基本笔画规范,间架结构合理、用笔自然流畅,力度适中。通篇协调统一、格式正确、布局美观。

(六)诗歌诵读  以歌颂祖国、感恩亲情、友情、师生情等美好生活为主要题材,内容由教师自选,鼓励原创作品,参赛作品要求积极、健康、有正能量。要求仪表端庄,台风大方,普通话标准,语音正确,吐字清晰,诵读连贯流畅,能正确把握诵读内容的速度、节奏;感情真挚饱满,准确把握文章的感情基调,并正确的表达出文章的内涵,诵读富有韵味和想象力,能将文章的思想感情与外在的体态、声音、动作和表情融为一体;诵读形式有创意,能配合以适当的媒体画面、音乐、诵读背景与朗读交融,整体效果好。

四、参赛教师基本条件

参赛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国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师德高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

2.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含1年)的专、兼职教师;

3.无各级各类教学事故;

4.参加过校级相同比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不再参加。

五、参赛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照学校教学能力大赛要求,发动教师参与,以系(部)为单位开展初评活动。每个系(部)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初评的过程中,培养和发现优秀选手,按要求上报教务处参加比赛。各系(部)的参赛名额为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十。

六、竞赛的评比形式

竞赛评审小组根据比赛项目,采取教师现场展示、观看视频或查阅相关教学文件的形式进行。

评委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处及系(部)负责人组成,参赛人员根据比赛项目及要求进行比赛。

七、竞赛结果及奖励

1.教学能力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拟获奖教师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金按照一等奖9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标准执行;

2.获奖情况计入获奖者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3.一等奖获得者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技能大赛。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

 

教务处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三十里铺
Copyright©2020 版权所有: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豫ICP备2021022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