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体辅导组织者守则
(一)安全第一:组织活动和游戏时需以安全为第一要义,尊重团体成员的人格完整是团体组织者的主要责任。领导团体时,应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的安全措施,以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二)尊重成员是否决定参与的权利:展开部分类型活动(涉及探知隐私等活动)时,应明确告诉团体成员有关活动的性质、目的、过程等,由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参与。
(三)谨慎设计活动,做好安全防范:组织者不要为自我表现,选用具危险或超越自己知能和经验的技术或活动,以免造成团体成员身心的伤害。倘若为了成员的利益,需要采用某种具挑战性的技术或活动时,应先熟悉该项技术或活动之操作技巧,事先做好适当的安全措施。
(四)精诚合作,协同领导:组织团体活动中,组织内部成员宜精诚合作,采取协同领导,以保证活动的科学性和完成度。
(五)严守保密原则:组织者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经常提示成员保密的伦理责任。并预告成员重视自己的隐私以及表露个人内心隐密的限度。若需要将团体活动过程录音或录像时,组织者应先告诉成员录制的目的及用途,征得成员的同意,并严守保密原则。
二、团体辅导参与者守则
(一)注重自身和他人安全:参与者应当配合组织者,不得擅自使用活动器具,以免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二)注意集中,态度端正: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成员应注意力集中,态度端正,积极参与活动。
(三)尊重活动、保持纪律:参与者应当准时参与活动;在团体心理咨询中获取的关于活动内容的录音或者录像,未经组织者和其他团员、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作其他用途。
(四)暂停评价:参加团体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对其他的参与者或者组织者有不宜公开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应暂停评价,私下与组织者沟通,寻找恰当解决途径,而不宜在团体心理咨询过程中故意破坏团体氛围,或者伤害攻击其他团员。
(五)尊重隐私,保守秘密:参加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应严守保密原则,在团体活动中所获取的关于其他参与者的信息不宜在活动以外谈论、使用这些信息。
(六)积极倾听、坦诚开放:团体心理活动中,参与者应当积极倾听他人的观点和简介;参与者相互之间坦诚开放,不欺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