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预防工作,做好老生返校、迎接新生等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和谐稳定,为新学期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起好步,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新生:2023年9月5日——9月15日
老生: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
三、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主要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通过心理测评,或由辅导员、二级辅导站站长、班级心理委员、宿舍管理员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重点排查对象
1. 学习生活中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有自杀倾向的学生,重点监查既往有自杀未遂史的学生;
3.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4.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十分痛苦、治疗周期长、残疾的学生;
5. 有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6. 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7. 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8. 学业受挫、休学、降级或近期受处分的学生;
9. 因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紧张等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10. 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1. 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2. 以往心理工作中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
13. 除上述情况外,辅导员认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排查
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是防范心理危机事件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做好三抓:抓早、抓细、抓实,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更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2. 以人为本,严格保密
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要对筛查出的学生要多给予关注,注意保密,不要随意给学生贴上有心理问题的标签,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伤害。
3. 及时反馈,妥善处理
对排查出的关注对象,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安排辅导员或二级辅导站站长进行访谈,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做好精准帮扶;如实填写《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情况汇总表》,并及时将纸质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新生9月15日前、老生9月22日前),电子版发送邮箱123456@xxx.com。
4. 等级分类,精准帮扶
对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对象,按照“一生一策”、定期跟踪、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支持和帮扶。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填写《需转介医院学生信息汇总表》,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同时应与其家长联系,建议转介学校合作医院进行评估和治疗。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