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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3-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地址: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三十里铺;原阳校区,新乡市原阳县景明路与327国道西北角。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八条 为保证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理事长、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其他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成立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单招具体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计划295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计划数详见附件。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说明

1.填报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

2.填报平台:考生需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3.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考生须知

1.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网址将在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

2.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三十里铺)。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报考的考生按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三类考生分类别组织单招命题考试。考试分为文化综合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两部分满分分值各15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高中生和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测试

根据考生类别,高中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考试内容为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基本知识。中职生考生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其中语文60分、数学50分,英语40分。

2.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针对中职类考生,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依据,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针对高中生和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3.申请享受免文化综合测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免文化综合测试科目的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乘以2计算。

上述考生分类中,高中生是指通过普通高考报名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社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考报名但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中职生是指通过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注: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仍按其报考身份归类为中职生);退役士兵考生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为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材料为准。凡本章程所提及的高中生、中职生、社会生、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此界定。

第十四条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1.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如有重复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6.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证书等赋分需和所报第一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申请赋分考生材料提交办法:

考生须在2026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6:30,将相关材料和证书(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学校留存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送至学校门口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综合测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及赋分组成。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单招录取按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分类别进行录取,各类别录取名额根据各类别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分类确定(注:退役士兵考生类别如计算录取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录满为止。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不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则按照退档处理。

2.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总成绩相同时,“文化综合测试”成绩高者择优录取;“文化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综合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值依次排序录取。退役士兵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确定录取结果(加试内容和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文化综合测试”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有缺项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上述办法对满足要求的考生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考生查询成绩方法将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有异议者,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学生除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我校单招计划外单列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请于2026年4月5日前将上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王老师,0371-56525557),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审查合格考生的材料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须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二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 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6年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35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年);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学校还建立了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二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六条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八条 学校会根据两地校区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分配招生各专业的办学地点,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计划目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辨别,谨防诈骗,如有疑问可致电学校核实。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在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如遇本章程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精神研究决定。单招期间有关公示、通告、说明等将在我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考生应及时予以关注。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56525557

学院网址:https://www.zzure.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371-56525558(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3月19日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备注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单招

全日制

3

智能机器人技术

460304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供电技术

500107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500605

单招

全日制

3

智能机电技术

460302

单招

全日制

3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606

单招

全日制

3

空中乘务

500405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500604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0603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500602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00601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112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500111

单招

全日制

3

动车组检修技术

500108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500105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500103

单招

全日制

3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500102

单招

全日制

3

铁道工程技术

500101

单招

全日制

3

智能交通技术

500207

单招

全日制

3

电子商务

530701

单招

全日制

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00113

单招

全日制

3

大数据技术

510205

单招

全日制

3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单招

全日制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

460403

单招

全日制

3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420304

单招

全日制

3

工程测量技术

420301

单招

全日制

3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单招

全日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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