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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期间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有关系部、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情况的通报》(教办社语〔2022〕24 号)要求,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十三五”时期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逾期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和清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请承担类似项目的人员下载附件查阅、研读。

提请注意,撤项项目处理办法:

1、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已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2、教育厅将根据撤项数量,同步扣减相关高校2023年度项目申报名额。

3、学校也将根据撤项情况,酌情限制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的申报,有关系部须承担应有的管理监督责任。

科研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