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申报遴选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有关系、部、专业教师:
根据《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实施办法》(校字〔2022〕17号)要求,为深入推动学校带头人建设工作,加快提升我校教学、科研出高质量成果,助力学校十四五发展,现决定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022年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被聘任为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有关系部主任、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有效聘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体教师。
二、申报条件
依据《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实施办法》(校字〔2022〕17号)要求,参见“学科(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和工作职责”“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职责”等章节。
三、评审流程
学科(专业)带头人遴选:申报书需经个人申报、系部审核和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复审、专家评审和校学术委员会批准等流程。
骨干教师遴选:申报书需经个人申报、学科带头人推荐、系部审核和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复审、专家评审等流程。
四、填报要求
1.请以系部为单位展开填报工作,有关系部单位安排科研秘书或联络人,统一提交材料。
2.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请者根据系部和学科方向填报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交由系部初审并签字盖章。
3.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请备注“系部+学科专业+姓名”。
4.附件5可以初填,待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请者批准后,再行提交。
申报系部请3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科教楼314,电子版材料发
zgy_kyc@163.com。
科研处 人事处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
附件1:《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实施办法》
附件2: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申报书.docx
附件3: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费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
附件5: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目标任务书.docx
附件6--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docx